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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湖南省警務輔助人員條例》和《湖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管理辦法》(湘公發(fā)〔2021〕15號)要求,結合湖南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總隊機關及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所屬支隊、大隊”)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F(xiàn)將具體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本次招聘工作在湖南省公安廳、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指導監(jiān)督下,由湖南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黨委統(tǒng)一領導,總隊政治部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協(xié)調等事宜,總隊紀委全程監(jiān)督。
二、招聘原則
1.堅持德才兼?zhèn)洹⒁缘聻橄鹊挠萌藰藴剩?/p>
2.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3.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yè)知識相結合。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3.年滿十八周歲;
4.具有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專業(yè)技能,勤務輔助人員應當具備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文職輔助人員應當具備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報名:
1.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有吸毒史的;
3.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4.因違法違紀被開除、辭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強制懲戒對象的;
6.依照國家規(guī)定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人員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
此次招聘崗位30個,計劃招聘人數(shù)125名。具體招聘職位、人數(shù)、資格條件等詳見《2021年湖南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警務輔助人員公開招聘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
五、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省公安廳門戶網(wǎng)站(http://gat.hunan.gov.cn/)、“湖南交警”“湖南高速警察”微信公眾號面向社會公開發(fā)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
本次招聘工作實行網(wǎng)上報名、網(wǎng)上資格初審、網(wǎng)上打印準考證。網(wǎng)上報名時間為:2021年12月15日上午09:00至2021年12月21日下午17:00止。
2.報名網(wǎng)址
報名人員登錄網(wǎng)站(http://bm.zfoline.net/Exam/4301%5E91%5E2021-12-14/RegisteringLogin.do)報名,按崗位要求填寫相關信息,并按要求將報考崗位所需的相關材料上傳。
3.報名方式
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多報則取消報名資格。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建議在裝載Windows系統(tǒng)的電腦PC端使用谷歌或360瀏覽器登錄報名系統(tǒng)進行注冊報名。
上傳材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信網(wǎng)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及相關材料,應屆畢業(yè)生還須提供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需蓋學校公章)。②近期同底彩色免冠2寸電子照片。③現(xiàn)有工作單位的報名人員須由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并加蓋單位公章。④招聘崗位明確要求有工作經(jīng)歷的,報名人員必須提供有效工作經(jīng)歷證明。(加蓋工作單位公章)
上傳要求:①報名人員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電子照片(35×45mm,藍底證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在上傳照片前,請在網(wǎng)報系統(tǒng)上傳照片界面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預先使用該軟件進行照片審核處理(使用時請用原始照片打開,然后工具會將照片修改為符合上傳要求的大小并保存為報名照片.jpg格式到本地,再選擇報名照片.jpg進行上傳),只有通過審核處理后新生成的報名照片才能被網(wǎng)報系統(tǒng)識別。②網(wǎng)上報名的同時,請應聘者將報名材料以圖片(命名為XX材料.jpg格式)形式上傳至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最多上傳5張圖片,每張圖片大小不得超過2M。③如果要上傳的證書等圖片超過5張,可將身份證正反面拼接成一張圖片,學歷學位證拼接成一張圖片等。
4.相關要求
(1)應聘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以上學歷學位證書(學歷認證)必須于2021年12月30日前取得。
(2)有效工作經(jīng)歷證明為聘用合同書、勞動合同書等有效工作關系證明材料、所獲技能等級證書和獎勵證書等,材料須加蓋工作單位公章。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視為工作經(jīng)歷。工作經(jīng)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計算,以2021年12月30日為截止日期。
(三)資格初審
網(wǎng)上資格初審時間為:2021年12月15日上午09:00至12月22日中午12:00止。資格初審通過人員信息請考生登陸報名系統(tǒng)及時查詢并自行打印準考證。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等以準考證為準。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名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jīng)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四)考試
1.開考比例
報名人數(shù)與崗位招聘計劃人數(shù)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對少數(shù)專業(yè)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jīng)報請省公安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同意后,根據(jù)實際情況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核減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
2.考試方式
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筆試、面試各占綜合成績的50%)。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
筆試: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主要內容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法律法規(guī)等,總分100分。
資格復審:根據(jù)同一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名,按招聘計劃數(shù)1:2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筆試成績相同者,一并參加資格復審。有資格復審不合格者或放棄復審者,依次遞補一次。資格復審主要按崗位招聘條件對考生學歷、工作經(jīng)歷、違法違紀等情況進行現(xiàn)場審查??忌殧y帶資料原件按時參加。
面試:通過資格復審人員直接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評面試人員的學識水平、專業(yè)素質、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語言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總分100分。
如報考人員因特殊原因放棄面試,則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一次;如參加面試的人員未達到面試比例又無遞補對象的,經(jīng)批準,面試對象可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
所有崗位設置綜合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不再進入公開招聘下一環(huán)節(jié)。如應聘同一崗位所有人員都未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筆試成績,資格復審、面試的時間、地點、名單、成績等通過“湖南交警”、“湖南高速警察”微信公眾號向社會公開發(fā)布。成績公布后,對筆試成績有異議的可到湖南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政治部411辦公室遞交書面查分申請。(攜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并附復印件)
(五)體能測評與體檢
綜合成績達到合格線的人員進入體能測評環(huán)節(jié)。體能測評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執(zhí)行。
根據(jù)體能測評合格人員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崗位招聘數(shù)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選,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排名為先。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zhí)行(含吸毒檢測),有體檢不合格者或放棄資格者,依次遞補一次。(體能測評和體檢的時間、地點請關注“湖南交警”“湖南高速警察”微信公眾平臺)
(六)考察
體能測評和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參照《湖南省警務輔助人員條例》《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及相關政策和擬聘用職位的要求,全面考察考生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考生報名資格、遵紀守法、報考資料真實性再次考察核實。
六、公示
根據(jù)綜合成績、體能測評、體檢和考察結果,經(jīng)湖南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黨委研究,并報湖南省公安廳備案后,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湖南省公安廳門戶網(wǎng)站、“湖南交警”、“湖南高速警察”微信公眾平臺發(fā)布。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經(jīng)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合同簽訂期限一般2至4年。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員享受本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按國家規(guī)定購買“五險一金”。輔警工時制按勞動法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體能測試合格但未進入體檢程序的報考人員,經(jīng)本人申請、招聘單位審批同意后,可以納入警務輔助人員后備人才庫,納入后備人才庫的期限不超過一年,起始時間從通過體能測試之日起計算。
八、其他事項
(一)紀律要求
1.此次招聘工作嚴格按照《湖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管理辦法》進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守工作紀律,嚴肅考風考紀。無論工作人員還是報考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出現(xiàn)違紀行為的,按照《湖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管理辦法》有關規(guī)定嚴格實行責任追究。
2.嚴格實行回避制度。從事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員與報考人員,用人單位招聘組織部門人員與報考人員有《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第三十二條所列親屬關系的,按規(guī)定實行回避。
3.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內容,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個人或機構進行輔導培訓。
(二)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1.所有人員進入考試或測評現(xiàn)場前應主動出示本人湖南省防疫健康碼和通信大數(shù)據(jù)行程卡,且均應為綠碼。
2.所有人員進入考試或測評現(xiàn)場前28天內無境外或港澳臺旅居史,14天內無國內中、高風險區(qū)域地級市、縣(區(qū))旅居史,現(xiàn)場體溫測量正常(<37.3°)、無新冠肺炎相關癥狀。
3.所有人員在考試或測評現(xiàn)場應當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間距。
所有人員有以下任何情況之一者不得進入考試或測評現(xiàn)場:
1.健康碼或行程碼為紅碼或黃碼的;
2.考試或測評前28天內有境外或港澳臺旅居史的;
3.考試或測評前14天內有國內高風險區(qū)域旅居史的;
4.考試或測評前14天內有國內中風險區(qū)域縣(區(qū))旅居史的;
5.考試或測評前28天內判定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或與已公布的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活動軌跡有交集的;
6.考試或測評前14天內被判定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的;
7.考試或測評前已治愈出院的確診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離醫(yī)學觀察的無癥狀感染者,尚在隨訪或醫(yī)學觀察期內的;
8.考試或測評時有發(fā)熱、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覺減退或喪失等新冠肺炎可疑癥狀的,且無48小時內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
咨詢電話:0731-84068831(湖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政治部)
舉報電話:0731-84068157(湖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紀委)
網(wǎng)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731—85240657轉8005
本次招聘政策由湖南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負責解釋。
附:2021年湖南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警務輔助人員公開招聘職位表